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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四八章 新政(二)

熊貓書庫    龍嘯大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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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龍嘯大明第一四八章新政(二)

  地方的行政機構就這樣先決定下來,接下來是對杭州的行政機構進行一些調整,現在杭州行政部下面共有九個部門,分別教育司,財政司,仲栽司,農田司,工建司、商務司;另外還有直接對商毅付責的審計司、文書司和宣傳司。,。目前開礦和冶金事務還是歸屬于工建司管理。

  和冶金、開礦道理相同的是紡織業,現在的浙江出口的商品中,紡織產品占了相當大的比重,包括絲綢、刺繡、綿布、生絲、紗等等商品,而浙江地區的工廠、手工作業也有一半以上都與紡織業有關,因此紡織業也成立浙江地區的第一大支柱產業。而所有紡織業都屬商業部管理,顯然有些不合適了。

  在這種情況下,現有的這九個部門顯然是己經無法滿足于發展的需要,因此商毅也決定,增設工業司、對外貿易交流司、礦產冶金司、紡織司這四個部門。

  工業司付責管理各工廠、手工作坊的生產事務;礦產冶金付責管理開礦、冶金等事務;紡織司付責與整個紡織行業有關的各種事務,而對外司則分為兩塊,一塊付責對務貿易,另一塊付責對外交流來往,因為現在對外主要還是貿易來往,商毅暫時還用不著一個外交部,等以后條件成熟之后,再進行分離。

  但凡事有利就有弊,部門分得細了,雖然可以使管理更方便,更專業,也更直接,但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,不少事情需要幾個部門同時管理,比如一個煉鋼廠,因為這既是工廠,又有商業行為,首先要在工業司和商業司注冊,同時煉鋼又屬于冶金行業,因此又要經過礦產冶金司批準,如果要進口礦石,側還要通過對外貿易交流司,再加上完稅需要的財政司,建廠房又需要通過工建司,因此前前后后一共要和六七個部門打交道。

  一個絲綢廠也是一樣,雖然不用和礦產冶金司打交通,但又多了一個農業司,因為織造絲綢要種桑養蠶。雖然不像后世那樣,一件事情要跑十幾個部門蓋章,但也比過去要麻煩得多了。因此商毅的這個提議也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對和質疑,也有人認為可以只成立工業司、對外貿易交流司這兩個部門,而礦產冶金司、紡織司則可以先掛在商業或工業司下面,先觀望一段時間再說。

  不過商毅也知道,世界上不存在絕對完美無缺的制度,隨著生產社會化,分工會越來越細,而管理也會越來越細,這也是大勢所趨,想拒絕這種發展趨勢是不可能的,只能從提高各部門的辦事效率上著手解決。因此也不厭其煩,向眾人反復說明增設這些部門的道理。

  但盡管如此,在最后投票的時候,還是只通了成立工業司、對外貿易交流司這兩個部門,而礦產冶金司、紡織司則被否決掉。

  當然如果商毅一定要硬行,也可以利用自己的威信影響,強行通過成立這兩個部門,但從維護投票制度的角度出發,也就順應眾人的意見,收回了自己的方案,并且立刻拿出一個備選方案,即變冶金司、紡織司為冶金所、紡織所,冶金所將歸屬在工業部下,而紡織所則歸屬在商業司下。

  這一點到是得到眾人的同意,因為眾人也都清楚,從現在的發展情況來看,冶金業和紡織業也確實需要有專門的組織來進行管理,這一點在過去的明朝也是一樣。因此也得到了通過。

  當然這些事情,并不是在一天通過,而是經過了三天的時間,進行了無數的討論、爭辯,說明解釋,總算是對商毅集團下一步的發展,以及行政組織結構都制定了一個明確的目標。

  而在會議的最后,商毅也正式宣布,在以后的主要行政決策時候,都用這種無記名投票的方式來解決,做為一種正式的決策制度保留下來。

  同時商毅也制定出無記名投票的暫行制度:

  一、投票方式為無記名投票,內容包括“同意”“反對”“棄權”三種,任何決意都必須超過半數的有效“同意”票,才能夠獲得通過。而某些重大決策,則需要超過七成有效“同意”票,才能夠獲得通過。

  二、參與投票的人由目前成立的十一個部門主事,再加上屬于行政司的周士奇、王夫之、李巖、以及商毅或葉瑤瑱,一共是固定十五人,另外在某些重大決策方面,還有可能邀請一到兩名相關人員參與。而商毅或葉瑤瑱則允許投出兩張票。這是他們唯一的特權。

  三、進行投票的提案,可以由投票人提出,也可以由非投票人提出,首先可以進行討論,由提案人說明提案理由,并回答其他投票人的相關詢問,直到無人提問時,才進行投票決策。

  四、在目前階段投票僅限于行政事務,統戰部的決策將由統戰部來制定,不在投票決定的范圍以內,行政部必須無條件服從。

  五、某一決策,連續經過三個方案都無法通過的時候,商毅或葉瑤瑱有權力直接決定選擇其中方案之一或是新方案,無需再進行投票。

  在以前的時候,雖然毎一次開會決議時,商毅都會盡力征求每一個人的意見,但最終的決定權,仍然在商毅一個人的手上,從理論上說,就算是所有的人都反對,但只要是商毅堅決要求執行,還是能夠最終通過。只不過商毅基本沒有做得這么極端。

  而現在隨著自己的勢力擴大,國家體系己經漸成雛形,商毅也要開始考慮未來的國家制度。因此從這時開始,首先引入投票決策制度,實際少數服從多數,以群策群力代替獨策的原則,是建立自己的國家制度的第一步。

  當然在目前的情況下,不可能完全以群策代替獨策,由其是在戰爭的時候,個人獨策要比群策更有效率,也更有用,就是這個道理,總不能說仗怎么打,由大家來投票決定,因此商毅在制定投票決策的暫行制度中,也給自己和統戰部,留出了很大的一塊特權出來。

  不過眾官員對這五點暫行方案都沒有任何疑義,都認為這種無記名投票決策的方法很不錯,一來是可以減少了許多扯皮拉筋的事情,另外也說明商毅的開明態度和胸襟,并不是一個喜歡獨攬大權,任何事情都獨斷專行的人。畢竟沒有人希望自己事奉這樣一名君主。

而且對商毅擁有兩票的特權,以及后兩條權利,眾人也沒有任何反對的態度,一來是現在確實還是戰亂時期,一切都是優先考慮戰爭,而在這方面,十個庸將加在一起,也敵不一個名將,行政部的官員也顯然沒有專業的武將在行。二來這個時代的中國人還沒有什么民主概念,皇帝說了算是天經地義的事,官員只有建議、勸告的義務,誰也不能當皇帝的家,能夠分到有一點決策權力就己經很滿足了。沒有添加任何彈窗廣告,永久網址請大家收藏閱讀并相互轉告一下  第一四八章新政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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